为了规范竞赛设备的管理,提高竞赛设备的利用效率,延长竞赛设备的使用寿命,降低使用成本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根据学校实训室建设规章制度,所有竞赛设备经费纳入系部实训室建设经费管理,由系部根据需求统筹分配;
二、竞赛设备购置经专业讨论后由专业负责人提出申请,列入系部实训室建设规划中;
三、竞赛设备属于实训室教学设备,均由系部实训中心统一管理;
四、竞赛设备的使用原则按专业属性,等同实训室使用原则。笔记本、可穿戴设备、摄(照)像机等便捷设备不带任何专业属性;
五、根据现有实训场所条件,现暂时设立3F-203为竞赛实训室,所有竞赛设备均在本室中使用,不得带离;
六、因竞赛外出须带离竞赛实训室,须填写设备借出申请表,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,经系部申批,竞赛设备仅在竞赛日出行前一天(当天)方可带离,竞赛结束后两天内必须归还。
七、3F-203竞赛实训室使用时间原则为正常上班时间。如须延长使用时间,则由设备使用人进行竞赛实训室值班管理方可使用。值班管理参照系部实训室管理办法,对值班不到位或不服从值班管理安排的人员,取消其竞赛设备使用资格。
八、竞赛设备在使用期间遵循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使用者注意设备的爱护、保管、使用、维护,不得有任何损坏设备的行为;
九、申请使用人需向实训中心填写《竞赛设备使用申请表》进行申请,经系部讨论同意,填写《竞赛设备使用登记表》方何使用
十、因竞赛外出须带离竞赛实训室,须填写《竞赛设备借出申请表》进行申请,经系部讨论同意,方何借出;
十一、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系部所有;
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实训教研室